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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!中日双方签署有关经贸合作协议

中国贸促 2019-04-29

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起赴日本出席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并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。

这是李克强任内首次访日,也是中国总理时隔8年再度访问日本,标志着中日高层交流和互访的恢复,也被视为中日关系“破冰”的重要信号。

当地时间5月9日上午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东京同日本首相安倍晋三、韩国总统文在寅共同出席第七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。

在李克强总理和安倍晋三首相共同见证下,中国商务部钟山部长与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世耕弘成共同签署了《关于加强服务贸易合作的备忘录》,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与日本外务省、经济产业省共同签署了《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》

双方同意成立“双边服务贸易合作机制”,积极促进服务领域互利合作。同意加强两国在第三方市场合作,在中日经济高层对话机制下设立跨部门的“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”,并与经济团体共同举办“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”。

当前,中日经贸合作呈现企稳回升态势。2017年双边贸易重返3000亿美元规模,日本对华投资加快回升,中国对日跨境电商、移动支付、共享经济等新经济模式投资增多,访日中国大陆游客超过730万人次,比上年增长15%

李克强总理表示,中日韩的发展都得益于自由贸易,也都主张自由贸易。在当前形势下,中日韩更应坚定地站在一起,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自由贸易体系,旗帜鲜明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做法。要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,加快中日韩自贸区(FTA)谈判进程,推动早日达成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”(RCEP),引领推动制定东亚经济共同体蓝图。

RCEP现阶段谈判进程如何?

啥是中日韩FTA?

RCEP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第22轮谈判于2018年4月28日-5月8日在新加坡举行。在全体会议召开的同时,货物、服务、投资、原产地规则、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、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、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、贸易救济、金融、电信、知识产权、电子商务、法律机制、政府采购等领域都并行举行了工作组会议。

各方按照2017年11月首次RCEP领导人会议和2018年3月3日部长会议的指示,继续就货物、服务、投资和规则领域议题展开深入磋商,谈判取得积极进展。会议强调各方将按照《RCEP谈判指导原则》,齐心协力,务实突破,推动尽早结束谈判。

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发起,成员包括东盟10国、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印度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6方。目前,已举行1次领导人会议、10次经贸部长会议及22轮谈判。

中日韩FTA


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于2012年11月启动,已举行13轮磋商,总体进展积极。中日韩同为全球重要经济体,国内生产总值和对外贸易总额合计均占世界20%以上。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将有助于充分发挥三国间的产业互补性,挖掘三国贸易投资潜力,促进区域价值链进一步融合,符合三国的共同利益,有利于本地区的繁荣与发展,也有助于提升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。

(来源:商务微新闻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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